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提醒
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企业主,依规年报电报、作废、注销,是每个企业主应尽的义务,企业主自行登录大厅申报及作业为免费,如有不便也可以委托相关第三方代办服务机构/代为申报及办理事宜,建档补录是需要收取一定的服务代办费用。(代办方费用须明确提前告知)。 作废一为原营业执照丢失,注销一为清算结务,营业资质主体全部注销,注销后企业自主以后无需进行任何年报,以后如再需经营需重新申请新的营业资质即可; 注意:作废不代表注销,我部门郑重提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9月2日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